日前,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上线茂名市房屋安全鉴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机构登记指引的通知》(茂住建函〔2026〕142号),明确茂名市房屋安全鉴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上线。平台上线后,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将全面实行线上归集、赋码溯源管理。
《通知》要求
凡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其出具的鉴定报告须按要求全部上传至平台,每份报告由平台自动生成唯一官方溯源标识。自2026年11月1日起,原则上未经平台登记赋码的鉴定报告,不作为住建等行政部门开展房屋安全判定、隐患整改及行政审批的依据。
《通知》明确
市住建局将依托平台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开展随机抽查、动态监管,对发现问题的鉴定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违规的鉴定机构依法采取暂停赋码权限、移出登记名录等惩戒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在茂名市开展业务的鉴定机构(含检测合作机构),统一由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负责登记。
《通知》要求
各鉴定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时完成报告上传与备案;各相关单位须提前熟悉平台操作,杜绝出具或使用无赋码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将强化行业自律监管,督促机构保证数据真实、结论客观公正。
此次平台上线是我市继2024年10月出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通知、2026年7月开展鉴定机构专项检查之后,规范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的又一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从源头防范虚假鉴定、违规合作等乱象,切实筑牢房屋安全防线。
编辑:李康华
初审:刁爱惠
终审:温国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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