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江苏一位老人沿路行走时,突然掏出剪刀划向路边停放的轿车。而此时,车主就在车内,划车的全过程也被行车记录仪完整的记录下来了。
老人作案后打算离开,被当场拦下。车主报警后,经协调,老人的子女同意承担车辆的全部维修费用。
10月27日,逐浪新闻记者联系上该车主,其表示事情已解决:“老人年事已高,子女也通情达理、积极配合,我只要求对方前往熟悉的修理厂进行贴膜检查,没有索要任何赔偿,感谢大家关心。”
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罗胜表示,老人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触碰了多层法律规定:民事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损失金额未达5000元,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可予以拘留、罚款;一旦定损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触及《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编 辑:王 聪
校 对:王根生
值班主任:钟玉芹
审 核:施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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